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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乒乓球比赛规则.doc

    2024.02.01 | admin | 68次围观

    《乒乓球竞赛规则》(2006)中文版出版之后,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又对竞赛规则进行了个别条文的修改(以灰底文字表示),现根据英文版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06-2007)编译出版2007年中文版《乒乓球竞赛规则》。本次编译的内容:除国际乒联手册的第二章乒乓球比赛规则、第三章国际竞赛规程和第四章世界级比赛和奥运会比赛规程之外,根据国际乒联的更改,撤销了上一版的第六章和第七章,将《世界级比赛及国际乒联批准的比赛-竞赛官员指南》和《国际公开锦标赛建议》另为使我国运动员、裁判员和竞赛官员更好地掌握规则,本次仍将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出版。本规则既适用于国际比赛,也适用于国内比赛。参加本规则编译校对审核人员:冯政、徐昱玫、杨旖旎、许军、中国乒乓球协会2007第一章章程第二章乒乓球比赛规则2.1球台2.2球网装置2.32.4球拍2.5定义2.6发球2.7还击2.8比赛次序2.9重发球2.102.11一局比赛2.12一场比赛2.13发球、接发球和方位的次序2.14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2.15轮换发球法第三章国际竞赛规程3.1规则和规程的适用范围3.1.1比赛类型3.1.2适用范围3.2器材和比赛条件3.2.1批准或许可的器材3.2.2比赛服装3.2.3比赛条件3.2.4粘贴3.2.5广告3.3比赛官员3.3.1裁判长3.3.2裁判员、副裁判员和计数员3.3.3申诉3.4比赛的管理3.4.1报分3.4.2器材3.4.3练习3.4.4间歇3.5纪律3.5.1场外指导3.5.2不良行为3.5.3精神面貌3.6淘汰赛的抽签3.6.1轮空和预选赛3.6.2按排名排列种子3.6.3按协会提名排列种子3.6.4变更抽签3.6.5重新抽签3.6.6增补3.7竞赛的组织工作3.7.1许可3.7.2代表资格3.7.3报名3.7.4比赛项目3.7.5分组循环赛3.7.6团体比赛形式3.7.7团体比赛程序3.7.8成绩3.7.9电视3.8国际比赛资格第四章世界级比赛和奥运会比赛规程4.1世界锦标赛4.1.1组织的权力4.1.2主办协会的职责4.1.3资格4.1.4报名费及征收4.1.5递交报名4.1.6报名的更改4.1.7报名须知4.1.8仲裁委员会4.1.9竞赛项目4.1.10违规4.1.11兴奋剂检测4.1.12奖励和仪式4.1.13电视4.2世界杯4.2.1组成4.2.2许可4.2.3委任4.2.4印刷品4.2.5比赛方法4.3奥运会4.3.1资格4.3.2竞赛项目4.3.3兴奋剂检测4.4世界青年锦标赛4.4.1组织的权力4.4.2主办协会的职责4.4.3资格4.4.4报名费4.4.5资格和报名4.4.6报名的更改4.4.7报名须知4.4.8仲裁委员会4.4.9竞赛项目4.4.10违规4.4.11兴奋剂检测4.4.12奖励和仪式4.4.13电视第五章兴奋剂世界级比赛及国际乒联批准的比赛-竞赛官员指南定义世界级比赛国际乒联批准的比赛主办者国际乒联裁委会国际级裁判长国家级裁判长国际级裁判员国家级裁判员裁判长数量竞赛官员的提名、接受和不接受裁判长和副裁判长国际公开锦标赛建议宣传推广第一章章程(略)第二章2.1球台2.1.1球台的上层表面叫做比赛台面,应为与水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面高76厘米。

    2.1.2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垂直侧面。2.1.3比赛台面可用任何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2.1.4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厘米宽的白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2.1.5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个整体。2.1.6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毫米宽的白色中线,划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中线与边线平行,并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2.2球网装置2.2.1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2.2.2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缘的距离为15.25厘米。2.2.3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2.2.4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尽量贴近网柱。2.32.3.1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2.3.2球重2.72.3.3球应用赛璐珞或类似的塑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且无光泽。2.4球拍2.4.1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

    但底板应平整、坚硬。2.4.2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维材料,每层粘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0.35毫米。2.4.3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毫米;或用颗粒向内或向外的海绵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4毫米。2.4.3.1“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于30颗的平均密度分布整个表面。2.4.3.2“海绵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2.4.4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任何材料覆盖。2.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任何覆盖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2.4.6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2.4.7由于意外的损坏、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2.4.8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许他们检查。

    2.5定义2.5.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2.5.2“球处于比赛状态”:从发球时球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最后一瞬间开始,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2.5.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2.5.4“一分”:判分的回合。2.5.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2.5.6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不执拍手臂:不执拍手的手臂。2.5.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2.5.8“阻挡”:对方击球后,在比赛台面上方或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戴(带)的任何物品,即为 阻挡。 2.5.9 “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2.5.10 “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2.5.11 “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2.5.12 “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2.5.13 运动员“穿或戴(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戴 (带)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用球。 2.5.14 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 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视作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5.15 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2.6 发球 2.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6.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 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 16 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 何物体。 2.6.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 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 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 的端线以外;而且从接发球方看,球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 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 2.6.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移开。 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由球和球网及其向上的延伸来界定。 2.6.6 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 2.6.6.1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 判重罚球,并警告发球方。 2.6.6.2 此后,裁判员对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合法性再次怀疑,将 判接发球方得1 2.6.6.3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 发球,无需警告,应判接发球方得1 2.6.7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 做出决定免于执行。

    2.7 还击 2.7.1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 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2.8 比赛次序 2.8.1 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发球,再由接发球员还击,然后发球员和接发球 员交替还击。 2.8.2 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发球,再由接发球员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 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还击。 2.8.3 在两名由于身体残疾而坐轮椅的运动员配对进行的双打中,发球员应先发 球,接发球员应还击,此后残疾双打中的任何一名运动员可还击。 然而,运动员轮椅的任何部分不能超越球台中线的假定延长线。如果超越, 裁判员将判对方得一分。 2.9 重发球 2.9.1 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 2.9.1.1 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 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2.9.1.2 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已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接发 球方没有企图击球。 2.9.1.3 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成功发球、还击或 遵守规则。 2.9.1.4 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

    2.9.1.5由于身体残疾而坐轮椅的运动员在接发球时,发球员进行合法发球之后, 出现下列情况: 2.9.1.5.1 球在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后,朝着球网方向离开接发球员的台区; 2.9.1.5.2 球停在接发球员的台区上; 2.9.1.5.3 在单打中,球在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后,从其任意一条边线离开球台。 2.9.2 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 2.9.2.1 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 2.9.2.2 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 2.9.2.3 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 2.9.2.4 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2.10 2.10.1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2.10.1.1 对方运动员未能正确发球; 2.10.1.2 对方运动员未能正确还击; 2.10.1.3 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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