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第八章: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第九章: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第十章:计胜方法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采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第十一章: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第十三章:任意球
任意球分为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
无论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直接任意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间接任意球
信号
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
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到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
在罚球区内的任意球
属于守方的直接或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在罚球区外的任意球
·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任意球。
违规/判罚
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
·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
·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由守门员踢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四章:罚球点球
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球和队员的位置
球:
·放定在罚球点上。
主罚球点球的队员:
·确认由其主罚。
防守方守门员:
·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
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
·比赛场地内;
·罚球区外;
·罚球点后;
·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
裁判员
·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
程序
·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球点球 ;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比赛进行当中,以及在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在越过球门柱间和横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况,应判定得分:
·该球触及任何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
违规/判罚
如果裁判员发出执行罚球点球信号后,球进入比赛之前发生下列情况:
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守门员违反竞赛规则: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应重踢;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不应重踢;
·如果该队员触及了从守门员、横梁或门柱弹回的球,裁判员将停止比赛,由防守方以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守门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10码):
·裁判员允许踢出该球点球;
·如果球进入球门,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进入球门,应重踢。
攻守双方队员都违反竞赛规则:
·应重踢。
如果球点球踢出之后: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
主罚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球被外来因素触及而影响了其向前移动:
·应重踢。
球从守门员、横梁或球门柱弹回比赛场地内,接着被外来因素触及:
·裁判员停比赛;
·在被外来因素触及的地点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七人制足球赛竞赛规则
第一条款:本规则只试用于乌八中学七人制足球比赛。
第二条款:比赛场地为:长56米,宽35米,角球区为0.5米,点球点距球门5米。
第三条款:上、下各半场比赛15分钟。
第四条款:比赛时双方各上场比赛队员为7人。比赛不专门设守门员,任何场上比赛队员均可守门,但不可用手触球。
第五条款:发界外球、角球、任意球时,球放在距离球体出界最近处或犯规就近点,用脚发间接任意球。
第六条款:比赛当中不设越位,出现的其它各种犯规按正式足球比赛规则进行判罚,同时发球执行第五条款。
第七条款:比赛中,在距足球门5米内出现的严重犯规而判罚的点球,在点球点进行,不设守门员。罚出的足球必须空中进入球门内,计得一分。
第八条款: 比赛当中通过裁判员随时可替换比赛队员。
第九条款:比赛终了,双方打平时,互相罚点球决胜负,罚点球的方法执行第七条款。
第十条款:服装整齐,只允许穿胶钉足球鞋,否则不允许参赛。
第十一条款: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体育组。
足球规则介绍
一、球场
国际正式锦标赛,球场有一定的大小规格,就是长110码至120码,宽70码至80码,所有界线都是5英寸宽,有球门线、6码线(球门区)、18码线(罚球区)、中线、边线及中圈以10码为半径画一圆周。
球场4个角落,以1码为半径划1/4圆弧,由边线至球门线,是为角球区。边线与球门线交接处竖立5英尺以上高度的旗竿,球场两边中线延伸一码外竖立两个旗竿标示中线,是为越位的分界线;6码线区是球门区,18码线区是罚球区,是守门员可以用手触球的范围,也是守方犯规时要被处以12码点罚球极刑的区域。
二、比赛用球
球的周径为27英寸至28英寸,重量为14至16盎司。
三、出赛人数
正式比赛,规定每队同时出场的人数为11人,其中1人一定是守门员,每场比赛只能替换3个人,被换出的人不得再上场。如果比赛开始时其中一队不足11人时,最少不得少于7人,才能举行比赛。比赛中如果有一队因球员被罚出场或受伤出场人数不足7人时,裁判就要没收比赛,不管当时的比数多少,都判该队输球。
四、球员的装备
球员必须穿运动衫、短裤、长袜、护胫和球鞋,交手2队之球衣颜色不能相同,守门员服装更不能和己队和对手一样颜色,裁判员与球员球衣颜色也不同,以便区别。所有球员均不得穿戴任何会使其它球员受伤的物品。
五、裁判员、助理裁判
足球场上有3位裁判员,场中执法者为裁判员,球场两边线外的2位是助理裁判员,场上所有判决完全由裁判员负责执行,包括比赛时间,纪录台另有一位第四裁判。
六、比赛时间
正式比赛有2个45分钟之上、下半场,中间休息15分钟,时间终了时除非遇到12码罚球,得以延长至罚球动作完成,否则裁判无权任意延长比赛时间。最近修定了规则,球员每换1人得补足30秒钟,受伤处理得补1分钟;如果守门员受伤,则按实际耗时补足。
七、比赛开始
比赛开始前,先由裁判用掷币方式决定何队选择开球或选边;裁判鸣笛后,开球方必须踼向对方场区。开球的球员在其它球员未触及球以前,不得再触碰到球;对方球员须距球10码中圈外对方半场内,而己方只要在自己半场以内,比赛才算开始。
八、球在比赛中及比赛外的规定
无论在地面或空中,当球体全部越过球门线、边线或裁判员停止比赛时,就是在比赛外。当球在场内或是从门柱、横木或角旗竿反弹回场内,球触及场内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或犯规事情发生,但在裁判尚未鸣笛判决以前,均属比赛中。
九、进球方法
当整个球体越过两球门柱及横木以下之间的球门线而进球的球队在进球之前没有犯规行为,则算进球。
十、越位
如果攻方的球员所在位置比球更接近对方的球门线,就算是越位位置。
除非:
1.他在自己半场内。
2.至少有2位防守方球员比他更接近对方球门线。
判罚越位要有两个条件成立,当一球员在越位位置(越位的第一要件成立),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认为他介入比赛(越位的第二要件),
有以下情形,才判罚越位:
1.影响比赛
2.影响对方球员
3.在越位位置而获得利益
但一球员在以下情形「直接得球」,不判罚越位:
1.球门球
2.掷球入场
3.角球
在越位位置接获队友掷入场的球,得分是有效的。而在开角球时,也不存在越位,规则里明文写着是「直接得球」!所以,只要当球门球、界外球、角球一开出来,球碰到其它的球员,越位的效力就开始作用。
越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越位位置
左边的蓝方前锋正处于越位位置因为他相比球和站一球员是不是在越位位置上由两个条件决定即球的位置及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位置。当球员所在的位置比“球和站在最后第二位的对方球员更靠近对方底线”就处于越位位置。但若此球员处于本方半场内则不受此限制。如果球员和第二名对方球员平行亦不算越位。
2005年版的足球规则Laws of the Game包含了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的一项新决策其规定“他的头部身体或是脚的任何部分均比球和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更靠近对方的底线。手臂则不在定义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一名球员处在越位位置的定义是该球员身体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比对方站在最后第二位的球员的身体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和比球的任何部位都更靠近对方的底线时即处于越位位置。
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2009至2010年度足球规则中明确指出一个暂时离开场地的球员将被认为是站在他之前走出边线的那一点上。
注意站在最后的两名对方球员可以是守门员和另一名场上队员或两名场上队员。带球或者是站在球后的进攻球员不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越位违例。
需要强调的是越位位置在球被队友碰到或者开出的时刻决定若球在对方队员操控中本方球员不算越位即使此球员在越位位置上。单是处于越位状态本身并没有违例。
另外球员处于越位位置这种状态跟双方队员正在向前还是向后奔跑是无关的。而任何球员的越位状态在对方球员接触到球之后都会消失具体的裁决由裁判员决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